原有疾病急性发作-60岁以下投保人承保至最高保额;60-79岁投保人,承保至$20,000;80岁及以上投保人,承保至$5,000
原有疾病
原有疾病可以理解为以下任何解释:
- 在保险生效期前2年,医疗建议,诊断,护理或治疗(包括接收服务和医药用品,咨询,诊断测试或处方药)被建议或接收的医疗状况;或
- 在保险生效期前2年,自身产生的状况发生使得一个谨慎的人寻求医疗建议,诊断,护理或治疗(包括接收服务和医药用品,咨询,诊断测试或处方药)的医疗状况;或
- 在申请时或保险生效期前2年存在的有医疗确定的受伤,疾病,生病,或其他身体,医学,精神或神经疾病,紊乱或小病(无论已知或未知)。由于按照此条款提供的妊娠并发症的承保,怀孕不包括在原有疾病定义中。
原有疾病急性发作
病情持续时间短,急速恶化并必须得到紧急治疗。原有疾病急性发作必须发生在保险生效期后。突发,未知的或复发必须在24小时内获得医治。慢性和先天疾病或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恶化的原有疾病将不被视为急性发作。保险不承保保险生效日期前已知的,预先安排的,要求的或预期的必需的医疗护理,药物或治疗费用。
- 60岁以下:承保至最高保额
- 60-79岁:承保至$20,000
- 80岁以上:承保至$5,000
条件和限制
您将被承保:
- 满足以下条件的原有疾病的突然意外发作或复发所产生的费用:
- 突然意外复发且无任何预兆和医生建议;且
- 病情持续时间短;且
- 迅速恶化;且
- 需要得到紧急及时医疗救护。
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获承保:
- 突然意外发作或复发必须在24小时内获得治疗。
以下情况您不会获得承保:
- 保险生效日期前发生的原有疾病急性发作;或
- 慢性和先天性或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恶化的原有疾病;或
- 在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的,预先安排的,要求的,或预期的必需医疗护理,药物或治疗费用;或
- 在免赔条款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费用。
版本: 2001150421
2021年04月15日